新的会计制度中是不是没有预提费用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09:24
大家好!我在看07年出版的初级会计实务时发现它在计提银行短期借款利息时的分录做成了: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然后回头查了一下前面的会计科目表,确实没找着预提费用,但网上搜到的一些资料中却有预提费用,不知道新的会计制度中到底还有没有此科目,那么计提利息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呢?好晕呀,请站在会计前沿的大哥大姐们指点一下小妹吧!谢谢了!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科目问题,的确,该准则体系已经不再出现该两个概念,也就是说,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出现该两个项目,相关业务形成的结果,应当根据该准则体系的有关规定分别计入相关项目中。

相关问题可参见: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4294960.html?fr=qrl3

原文如下:

对于“待摊费用”问题,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并没有完全予以取消,只是不再单独出现“待摊费用”的字样、概念而已。只要企业的相关经济业务符合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仍然可以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比如,企业预付若干月的房租,在原准则(制度)下,计入“待摊费用”科目,在新准则下,如果符合资产定义,可以计入“预付账款”科目。

相应的,“预提费用”亦是同理。比如,原计入“预提费用”科目的预提的贷款利息支出,该费用属于企业已发生尚未支付的负债,符合负债的定义,可计入“应付利息”科目。
acco125125 - 首席运营官 十二级 4-15 12:18
回答者:acco125125 - 首席运营官 十二级 4-15 12:21

同意一楼答案,现在却是无这个科目,可以放在往来科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