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更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20:09
父亲再婚后,我花钱将爷爷留给父亲的房买了下来,房产证上仍写我父亲的名字。
我继母单位分了套房给她,后来继母的女儿也给继母花钱买了下来,房产证上写继母的名字,也是婚后改成的房产房。
这些年,父亲与继母关系不好,但还维持着婚姻。
我父亲身体不好,总担心万一自己先走一步,房子会更名成继母的名字,我无法完全继承房子。

现在的问题是:
一:在没有通知继母的前提下,父亲的房子能直接更名为我的名字吗?日后继母得知,能告我吗?
二:如果父亲去世,我能以当初房屋的购买人的身份,要求取得房子的完全继承权吗?
三:如果父亲立遗嘱,房屋在他过世后归我,而不归继母,这个遗嘱从法律上能成立吗?

补充:继母那边的房子我无意取得,只希望公平得到父亲的,但我们现在觉得继母的女儿有这个心。
房子最早是爷爷承租的,后来爷爷去世,承租人改名为我父亲,之后我花钱买下来,写父亲的名字——是这个意思

我父亲的房子是他再婚后才买下来的,继母的房子也是再婚后买下来的,我觉得不是婚前财产啊

这样看来,两套房子为各自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但是房子在他们婚后的增值部分当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房屋产权变更一般需要原产权人配偶(如果有)的意见,不然房产部门一般不给办理,出了错房产管理部门是要赔钱的。

其实,可父亲可立遗嘱,写明其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全部由你继承即可,不放心的话搞个公正。

如果没有遗嘱,你父亲的遗产一般将由其父母(如健在)、配偶、儿女均分,儿女包括继子女和养子女。

补充:

只要能证明房产不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购置的,法院一般不会认定是婚后共同财产

花钱将爷爷留给父亲的房买了下。

实在没搞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