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老人过世后房屋遗产的问题,谢谢各位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9:48:38
请各位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最好是有相关经验或者法律专业人士回答!非常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
90年,我们一家三口和母亲从上海浦西动迁到浦东,按4人的人数分配住房,分到建筑面积88个平方的新房,原来的房卡名字是母亲的.
94年售后公房,由我的名义买下该房,现母亲过世,而另外3个兄弟姐妹在外地,现在这套房子是由当初的按人数分房的,那母亲的四分之一的房屋是遗产吗?如果是那么现在该情况应该如何分配?
一家三口,包括母亲,怎么会有另外三个兄弟姐妹?
是你母亲的兄弟姐妹?
是不是当时从浦西动迁到浦东的时候,就有一个兄弟姐妹已不跟你们住在一起了?
补充:
我母亲有4个孩子(包括我在内),因此另外还有1个女儿和2个儿子,由于插队落户的问题,当年只有我留在了上海,成家,但是我的父亲于90年房屋拆迁前便过世,我所说的一家3口是指我的丈夫,女儿和母亲,母亲的其余子女都在外地.
问题补充后,您的回答是否没有什么影响呢?母亲还是拥有1/4的遗产是吗?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望您能再给我一个更加确切的答复!谢谢您!

一家三口,包括母亲,怎么会有另外三个兄弟姐妹?
是你母亲的兄弟姐妹?
是不是当时从浦西动迁到浦东的时候,就有一个兄弟姐妹已不跟你们住在一起了?

当时以你名义买房时,公房里有几个户口,那这几个人都是权利人,那时,你母亲应该在的. 你把房子买下时,应该是有四个户口的. 基于这些假定,你母亲应有四分之一产权.于是这四分之一的房屋也就成了遗产.

先评估一个房价,然后兄弟姐妹是三个,那就各三分之一,如兄弟姐妹是四个,各四分之一.你把各人应得份额折合成钱,分给另外的兄弟姐妹.

你母亲的四分之一的房屋是遗产
由子女三人均分
房屋是你的名字年,由你享有房屋所有权,你可以按市场价格折合成钱给你的另外两个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