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抵扣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46:10
想请教一下.我单位是一商贸企业.已批准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9月已认证5份发票.可到现在稽核比对通知也未到.10月份能抵扣吗?税务局说要到11月征期才到.那我10月份怎麽作帐呢?稽核通知是否有一规定时间到达.是税务局通知吗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不是上月认证,下月抵扣吗?我问过税务局说10月可以抵扣的.如果我这个月没有销项.还要抵扣的话是不是要做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税金
是不是不作这个分录就是没有抵扣,下月就不让抵扣了.做完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栏期末留抵税额填写转过来的进项税额

9月已认证5份发票10月末才能收到稽核结果通知书,因此必须等到月末收到稽核结果通知书才能结帐。
只要收到通知书(10月份肯定能够收到,特殊的可能在11月初收到)就可以抵扣,而且必须在10月份抵扣(除非收到的通知书是比对不符)。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本月认证,次月抵扣,如果次月没有销项也要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没有销项,只能形成留抵,留抵反映在申报表20行“期末留抵税额”栏。

一般是下月就到,可能是10月有假期就没有到吧.10月份不能抵,稽核通知到了才可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