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申请低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5:56:13
我家有一个孤寡老人,她是个文盲,女儿远嫁在外,现在基本上升没有收入的,那么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呢? 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材料?程序又是怎么样的?
这位老人是广西南宁的,82岁了,是农村户口,现在的户口簿还没换呢!~~

申请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未设立居委会的地方,向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
  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的收入情况证明后,填写申报表。自填写申报表之日起30日内,经居(村)委会审查、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发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张榜公布;对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市内五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组织研究提出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各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县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研究提出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烟台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一县一线,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对于特殊家庭成员在申请城市低保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原系本家庭成员现仍依靠家庭供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视为家庭成员。二是城市居民家庭的其他挂户人员,独立生活的,应独立计算收入;无独立生活能力与挂户家庭共同生活的,应与其法定赡养、扶(抚)养人作为同一家庭计算。三是已办理离婚手续,但当事双方及子女仍在一起共同生活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同一家庭计算。四是由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组成的混和家庭共同生活的,应计算其全部收入;发放低保金时,只补差城市居民的家庭成员,其中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农村子女可视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五是年满3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收入的未婚残疾人(主要指肢体、智力和精神一级残疾),其共同生活的法定监护人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单独享受全额城市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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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不属于孤寡老人,因为她还有女儿。
2.如生活确实困难,也可申请低保。
3.自己向所在村委会申请,报乡民政同意,县民政局批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