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实施后可以享受过渡期吗?外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24:57
新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行了。在新法公布前,外资先进技术企业已经获准的延长三年减半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过渡吗?

应该是可以过渡的,但现在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