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和性骚扰要怎么取证,定罪了可判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56:00

性骚扰是指违背受性骚扰人的意愿,故意作出或者发出性的行为或者挑逗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刑法》第237条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通过以下方法取证:1、人证: 被他人性骚扰,可找到目击者为自己作证。
2、物证: 收到骚扰短信、电子邮件、纸条或收到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要留下物品作为证据。
3、视听材料取证:录音、录像和照片等视听材料都可以作为被性骚扰的证据,如果长期被骚扰,应该随身携带录音机和摄像机、照相机进行取证。

电话录音,现场录制的音箱制品都可以的,还有证人,短信都可以定罪,但是要视情况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