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案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27:30
某人驾驶一辆未按规定申领号牌与行驶证的摩托车正常行驶时,与一横穿道路的老人接触,造成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交警队认定,某人的行为属“无证”和“越照”驾车(有大货车驾照但无摩托车驾照),同时违反了安全与文明驾驶的规定;老人违反的是应走人行横道未走,同时在横穿道路时未确认安全的法律规定。故而,某人负主要责任,老人负次要责任。不久某人被逮捕。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者,按交通肇事罪处罚。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某人的律师经阅卷分析认为,交警队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能够证明某人有直接过失的行为,其“无证”与“越照”驾车行为虽系违法行为,但只应受行政处罚,与事故的发生并无因果关系,事故认定书认定不公。因此,考虑作无罪辩护。
请问大家,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当今中国司法现状下,此案做无罪辩护的可行性与可能性?
谢谢!

类似案件可在诉讼中提出你方律师所持主张,但是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案如证据充分,基本上是按有罪判决,但可考虑对方过错较大,如你方适当赔偿,则可能会考虑判决缓刑。这是此类案件最好结局

个人认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1.在庭审过程中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并不是唯一的审判依据。本案的事实情况有3点:1)被告人无照驾驶;2)被告人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了被害人死亡;3)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交通肇事罪作为一种过失型犯罪,对其区分直接过失还是间接过失是没有意义的。
3.即使从我国先行司法现状下考虑本案,被告人被判无罪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在传统偏重实体正义的大环境下,对于一个“害人命”的人不定罪,如何给社会一个交代?如何给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法条搂住已经列明了,不过多叙述。
按照你提供的情况,既然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负主要责任,并且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肯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但是考虑到摩托车的主观方面,以及受害人也有过错,可能从轻、减轻处罚。但是,构成交通肇事罪无疑。

无罪几乎没可能,本案中,嫌疑人的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要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律师辩护也是尽量减轻吧

律师分析有理.依你的描述无罪是肯定的.

1、毫无疑问的是某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是某人的行为已违法,二是其违法行为与老人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除非你能证明老人是自己在马路上突然间自然死亡。
2、此案做无罪辩护无可行性,只能做罪轻或可减轻的辩护。依我看,处理好与受害的家属之间的关系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