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劳动合同以及其它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32:55
先说一下大概情况:

地点:深圳
公司: H公司(签约公司) T公司(上班公司)

背景:朋友J,在H公司签合同,以外包的性质在T公司上班。(J一直都是在T公司上班,在实际的工作跟H公司没有丝毫关系,唯一的区别只是合同在H公司签,工资是H公司发放)。

有几个问题,想请大家帮忙看看。

(1)签试用期的合同时,是否可以试用期跟正式期的合同一起签?这样签的正式期的合同是有效的吗?

(2)在T公司上班的J,每个月工资都会被H公司扣押20%,以头三个月扣20%,第四个月发140%,后每二个月扣20%,第七个月140% 的形式发放。名日:绩效考核工资。事实上是J在T公司上班,H公司跟本不可能进行所谓的绩效考核(事实上也从来没有考核过)。这只是H公司一个扣押工资的手段而已。请问H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3)试用期签的那份正式的合同,签了一年的期限,合同上写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要赔尝公司损失费用。如果J服务未满一年辞职,这个条款是否生效呢?J是否要赔钱给H公司?

朋友J现在工作了六个月,想辞职了,但合同上的条款让他很无助~请大家帮忙看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急~~
不好意思,补充一下。如果说 J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公司的正常流程走完,直到公司领导都签字同意,正常离职后是否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呢?

(1)劳动合同关系的发生,并不完全是以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合同之时生效的,虽然单位分开签试用期和正式期的劳动合同,但是正式的劳动关系是从试用期开始计算的.
(2)这个问题就要看他的合同上是如何写的了.如果合同约定了每个月工资2000(例如),而实际只发1600,而实际上每隔三个月的140%的工资又是固定发给职工的,就说明公司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业绩考核的奖励制度,那每月少发的20%工资就应当认定是公司延迟发给职工的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3)(前提试用期已过)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年限,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需要履行完劳动合同的,如果有违约金可能就要按违约金赔偿(如果违约金畸高的话,可以去劳动局仲裁要求降低);如果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公司要求离职员工赔偿的话,就需要证明自己的损失了.
补充: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而公司同意你朋友辞职的话,就不需要了;如果公司不同意辞职,而你朋友在支付违约金后可以强行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