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逃跑后是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17:35
我要去当兵了,我知道很苦,我想如果我受不了的话,就逃跑,逃跑是什么后果?
各位朋友,到底啥后果啊,真是的~态度好点嘛

说送上军事法庭的都是胡说,新兵连期间如果没授衔就做了逃兵,这与有了军籍后的逃兵是不同的。

当然,在新兵连期间发生逃兵,是起很严重的事件,不但影响到新兵个人,还牵连到很多人,包括逃兵所在的新兵连、新兵营的领导干部,从新兵营长到直接带兵的班长全部要受处分,正所谓,一人逃兵,众人受害;

对于新兵连发生的逃兵,部队会派人想方设法将其捉拿回部队,通常是派逃兵所在连队的一名干部到其家乡,捉回来后直接给个处分,有军籍的先开除,再当退兵处理,但不会严重到上军事法庭,因为这时候的新兵还没有授衔,还不是真正的军人。

退兵后,对地方武装部影响很大,若干年内是不能评先进的了,武装部那些官就别想能升官了,说不定还要背处分、记大过。

受不了就别去,你玩不起。逃跑、偷懒的兵你说哪个军队会要,要珍惜你这个机会、、、

是哦``去了就是去了```要后悔现在别去`````

再说相对什么特种部队```猎人学校````新兵集训虽说辛苦````但也不是承受不了哈```

我在部队里呆过很长时间````也挺有意思的呃````

去了就不要认怂,坚持到底`````祝你好运哈```

送上军事法庭
只是看情节轻重,判刑轻重而以。
战争时期后果尤其严重。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于199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严格准确地实施该法,对于维护我国的兵役制度,依法保障兵役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修订后的刑法为追究侵害兵役制度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侵害兵役制度的行为,必须依法坚决予以惩处。我国原刑法对侵害兵役制度行为惩处规定较为薄弱,仅在《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中设定了“逃离部队罪”(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虽有一些相关规定,但主要是针对办理征兵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且属于附属刑事条款,定罪处罚不够明确。在和平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国防观念容易淡薄,面对破坏兵役制度现象日趋严重的现实,刑法的缺陷更显突出。由于无法可依,对侵害兵役制度的诸多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进行有力的打击,从而使兵役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着兵员质量和部队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