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这种情况的二手房有风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07:31
通过中介在北京通州八里桥看到一处二手房。80年左右,40平36万。昨天看房时中介说是单位的房,房主(简称A)正在办产权证。今天又说此房是房主朋友(简称B)的,如果确定购买,B公证给A,A再和我进行交易。

请问这种情况下,购买此房有没有风险?风险有多大?

关系有点复杂,如果想要买那房子的话.就看那个房子的房产征是谁的名字.直接找那个人就可以了.然后在过户到你的名下去.

这种情况不排除交易陷阱的可能,一般公房上市需要先办理上市手续(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或者成本价差额之类的),然后才可以进行交易。

如果可以办理上市后就可以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时就可以和证书上表明的业主进行交易,而完全没有必要公证给其他人后再交易,因为公证(类似赠予)是要额外缴纳税费的,我想没有人会愿意多此一举。

不用说了,一看就是个虫子(在北方城市,能常称利用房屋来挣取差价的人为虫子,或是房倒子,房虫子).这些人了解市场行情,价格变化走势,与卖方打压价格,然后付出全款,再通过其他中介及个人力量将之销售,差价由各地情况而定,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的估计挣不到.哈哈.
不要光考虑价格因素,往往大部分优质的存量房都在他们的手中!有时要买到忠意的房子,不妨考虑一下!

可一定要小心呀!!!

有被骗的可能。

不见兔子不撒鹰,不管是谁的房子,拿到公证书和产权再给钱。

不用说,这个中介是个pz,小心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