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劳动纠纷仲裁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29:30
是这样的。今天一个同事在公司是做java程序员的 ,和我一起来的同事,工作了半年时间,公司的这个java项目结束了,让她去北京工作,并且不管住宿待遇不给提高,她不去,公司说要她写停薪留职申请,让她下月1号就是后天就走人。
这是很小的一个公司,在居民楼里面,一个作坊一样的公司,就6个人工作,来的时候签的劳动合同,但是不是劳动局的,是公司自己印制的,有公司章。
同事问其实这就是辞退,因为没有项目了,卸磨杀驴,请问怎么仲裁或者保护她自己?
谢谢了!

首先,你们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就算不是劳动局的合同,只要双方同意,都在上面签署了名字或者盖章,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应该遵守合同上大家互相约定的条款。

其次,先分清楚你所签署的合同是什么性质,是有期限的,无固定期限的,还是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

有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话,就让公司在辞退你之前,给予经济补偿金。按你的工作年限来算的,你的应该是一个月足额工资。

如果是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而且是在规定时间内你完成了任务的话,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公司可以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但也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公司不执行,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如果发生仲裁你们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类似以上所述情况在当今社会中比比皆是,你们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人家卸磨杀驴了,你门也没有办法。
最后,我个人意见,像这样的个人小作坊,发生了这样的事,别跟他墨迹趁早闪人吧,不要白白浪费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