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9:57:20
事情是这样的,我奶奶拆迁时我们家加出了钱换了一套房子。然后几年前我们家出钱买了下来。本来打算遗产给我的,因为父亲最近身体情况不好,可能走在奶奶前,就考虑到房子问题了。户口是我和我奶奶在那套房子。
现在就有这样的问题了,父亲不让他的兄弟姐妹签字说房子遗给我,说钱基本都是我们出的(有证据),以后他们来争顶多打个民事官司。我今年也才20,对这些事不是太懂。
问题是假设我父亲先过辈,然后我奶奶,那父亲的兄弟姐妹就是房子的第一继承人,如果到那时真来争房子就比较麻烦了。
现在就是想找个好点的办法解决。有好办法的加分~毕竟父亲身体真不好,想到这事心里就烦。
一,请不要贴法律条文 二.出钱是我们,但是房子写明是我奶奶的,要不那时候就要叫亲戚签字画押了...三.买下房子就是因为我父亲身体不好了,考虑房子给我了.四.出部分钱是因为房子是拆迁过来的,当然另外一部分是原来拆迁的费用啊,只不过后来换了套价值更大的房子而已.

您好,我是一名公证员,经常办理这类遗产继承的公证。继承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按照继承法,房证写的是你奶奶的名字,如果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那么这里面涉及一个“代位继承”问题,既:该房屋你奶奶的配偶(你爷爷)、你奶奶的子女(除你父亲之外的其他子女)还有你都可以继承(所谓代位,就是说你代替你父亲继承本应由你父亲继承的遗产)。虽然钱都是你们家出的,根据物权法,房屋的所有权只按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姓名为准,即房屋在法律上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按照正常的公证程序,需要除你之外的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放弃属于他们的遗产份额,这样整个房屋的产权才会完全属于你,如果你爷爷还在世,他需要把房子属于他的部分(刚才说了,是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公正的名称是“继承赠与公证”。当然,法定继承的大前提是你父亲先去世,然后是你奶奶去世。但看你说的情况,你父亲的其他兄弟姐们要争这房产的话,他们断然不会配合你去做这个公证。
第二:遗嘱继承。因为房子是你奶奶和爷爷的东西,他们有权力处分自己的财产。不用跟任何人商量。但你需要注意立哪种遗嘱。多说一句,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及公证遗嘱等等,这里推荐你做公证遗嘱。毕竟公证机关更有法律效力,更容易被别人接受也更权威。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需要录音录像等,这样就更有说服力,也更真实可靠。推荐你做遗嘱公证,因为他不需要老人其他子女到场。但这里要注意,老人有权多次立遗嘱,法律规定,以最后的那份遗嘱为准。如果老人愿意把房子给你,之后不要再立遗嘱就行了。
呵呵,说的多了,希望能帮你。

你父亲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只要现在房子是你奶奶的名字,将来有没有你父亲(在不在世)都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什么叫基本都是你们出的,那就是说还不完全是全部,如果将来有人主张权利,多少都得给点,找那麻烦呢,不如现在搞清楚,很简单,将房子走赠与,过户给你.我干十来年律师了,这事我见多了,都是当时抹不开脸,事后找麻烦,亲戚也掰了,听我的没错.

现在判定房产所属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人名为准,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目前属于你奶奶。
父亲如果先于奶奶去世,奶奶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进入法定继承,也就是说你父亲的兄弟姊妹平分,而你则可以参与到财产分割的行列中,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