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切寻找律师解答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41:54
下班后我和几个同事吃饭,饭后其中一个同事的儿子把同事接回家他的儿子并没和我们吃饭,在他们回家途中他的儿子骑摩托带他摔伤,请问我和其他同事有责任么?是否应该赔偿?他的儿子说要是不和我们吃饭就不会出事这种说法合理么?

当然不合理了!简直就是强词夺理!
照他这么说他儿子回家路上捡到500万也应该和你们一起分咯!
没有这样的人!

具体分析:
1、民事行为产生民事关系:他和他儿子在路上发生事故,人身受到损害。损害结果并不是因为你们的行为造成的,当然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2、没有义务,即没有责任。你们一起吃过饭,但这并不代表要保证他安全的义务,他的儿子来接他了,义务当然在他儿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