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归还备用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55:46
定期补足备用金,实际上就是定期报销已使用的备用金。
举个例子:
某部门的备用金为1000元,那么在“第一次”给付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备用金用了600元报销时,给付现金:
借:管理费用 600
贷:库存现金 600

这时备用金科目余额还是1000元,就这样“及时报销”,也就是补足了。
对于这个解释,我还有些不明白:
如果有第二次该怎么处理?
如果报销的费用超过了1000怎么办?
怎么理解归还备用金,它不是供企业内部周转用的吗,怎么还要归还?

所说的第一次是指初次设立这个备用金,如果以后增加备用金(如增加500),同样: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归还备用金一般是撤销这个备用金,假如原备用金为1000元,归还时交回现金200元,有效单据800元,则:
借:库存现金 200
管理费用 8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1000

不论哪个企业,备用金是借给需要的人使用的,不需要了则偿还给财会部门。如领用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使用后,再到财会部门报销补足,不论使用的数字大于还是小于原借的备用金数都跟没借备用金一样报销。
借费用科目
借资产科目
贷现金

如果这个领取备用金的人不用了,交回备用金,则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某人

备用金是需要原则,没有需要则交回。

备用金一般是拨给下属报账单位用于零星开支的款项。开支实际发生后,凭据报销,补足备用金,再循环使用。归还备用金,总有特殊原因,比如报账单位结束、报账单位独立核算。

备用金是采用先领后用,用后报销德办法。它属于其他应收款德范畴,
是企业财务部门预付给本企业内部有关单位和职工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德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