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爱自己老婆但不想被骗走父母房产的人!!迷惑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54:24
请问 我婚父母要是把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给我,在离婚时怎样才能不牵扯此房产。还有就是以买卖形式过户给我,我还能否与父母去公证处把此房产公证为 如我夫妻离婚不牵扯此房产的产权和平分问题吗?

谢谢好心人们,都来帮帮我吧!一个很爱自己老婆但不想被骗走父母房产的人 迷惑中!!

可以分情况处理:

  1.如果房子是在你婚前,父母就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你一个人,那么,这个就是属于你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你以后结婚多少年,这个都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用公证,只要保留好过户的的证件就好。

  2.如果房产是你在婚后,父母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你,因为是买卖的形式,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所以,房子是属于你和你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你要去公证房产只是你个人财产,那么得带上你妻子和你妻子的身份证,公证才有效。(这里须指出,如果是你父母赠与的,并且有赠与合同书面说明只赠送给你一个而不是赠与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好办了,房产就不管在何时都是你自己的)。

  另外附上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配的有关法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过,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是好好爱你的妻子,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注意沟通,别一早就想到离婚和分财产的问题,这样只能说明你们的婚姻不是太牢固。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