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13:44
我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把我外派到别的单位去学习,正常的开工资,我的合同到今年底,我不想与公司继续签定劳动合同,可单位说如果我离开的话,应该把培训费给返还给单位,他们说我出去到别的单位开的工资就是培训费,我当时去别的单位时也没有和单位签什么协议和合同,请问这是培训费么,我通过什么途径才能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

工资不是培训费,合同到期可以走人,合法。

如果学习时没有协议和合同,就可以不做赔偿.
合同到期前10天,你提出不再续签就行了,
但公司可能扣押你当月的工资,你再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或等拿到工资,就走人

你应当返还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