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57:19
我老婆向我提出离婚申请后,法院还未判决。但这期间女方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你说的,你们的夫妻关系还没结束。关键看这一笔可观的收入是怎么得来的,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例外,主要还是看财产的性质,怎么得来的,即如果是他的继承或明确赠与给他个人的,就是他个人的了.

时间上应该算到判决离婚那一天为止.

1 提出离婚申请后,法院还未判决;法院判决以后,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你们仍属夫妻关系.
2 有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除此之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看这笔财产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