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判定十大杰出青年,是否有标准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45:44
如果有是不是又分成国 省 市 ???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标准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 17:46第12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中国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适应新世纪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积极努力。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83年7月20是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6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含海外版)、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联合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委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委、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同志、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省级团委、青联和总政组织部等推报单位与评选审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12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

  各推报单位根据下发的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至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