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21:27
我在山东的朋友把人给撞了,那人到医院医治之后已经出院,通过交警的责任认定,我朋友负主要责任,并在交警的主持下,支付给受害者10万元,现在受害者家属还想要增加赔偿数额,并多次到我朋友单位吵闹,我朋友又与其达成了另外增加20万的协议,但要求对方不再纠缠,请问这种协议的效力如何,将来如果对方还要求加钱,我朋友可否拒绝,法院会否支持对方?

可以拒绝,因为在交警的主持下给他10万了,他人又出院了,没什么事,我觉的在给那就是无理取闹了,不能给,法院也不可能支持对方,他要起诉,那还不如拿20万把法院买通呢。

是否需要再给对方赔偿要看对方的伤势,如果有后续治疗费或伤残补助未一次付清很可能需要支付。

但是,这种是最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而不要私下订立协议。因为,首先是标准不好把握双方都不具有权威性,总有一方不服;其次,不能有效的彻底解决,不服的一方会不断纠缠。

建议:不予私下赔偿,对方不同意的让他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