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间的债务问题,牵涉到房子,先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33:04
1。先说下事情的经过。我母亲的一个朋友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已经到了走头无路的地步,我母亲平时和她关系不错,而且心也软,就借给她10万多,这事我也不知道。最近我母亲很着急的告诉我这件事,我才知道,这10万多当中,有一部分是拿现在住的房子抵押贷款来的,利息十分高,现在快到期了,加上利息那么多钱我母亲一下子拿不出来,所以只能告诉我了。现在我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只能叫她朋友还钱,但是我了解后她朋友最多也就拿的出2-3万。现在问题来了,我家亲戚不同意,说至少出一半钱。
2。首先从我的角度来看,这见事是我母亲处理的不好,她朋友也不知道这钱是用房子抵押的,现在知道了也十分后悔。我是一个比较客观的人,虽然我觉得可以逼着她朋友还钱,或者让她朋友也把房子抵押出去还钱,可我觉得不合适。所以我觉得她朋友先出个2-3万,其他钱再想办法。
3。而我亲戚的观点是我母亲和她朋友都有责任,她朋友至少还一半钱,逼近房子都快没了,没有心思去考虑别人了。现在我亲戚都急的要死,他们认为我母亲的朋友就是骗子,事情那么严重了还不肯出钱,我亲戚的观点就是必须由我母亲的朋友出一半钱。
4。以下是我要问的几个问题:
1)如果要和我母亲的朋友大官司,强行要她还钱,这个合适吗?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定义的?
2)我母亲有张她朋友的借条,上面写的内容大致是1年半内还清钱,如果还不清就拿她的房子抵押还。借条上有她朋友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我想知道这借条有法律效应吗?还有她说还不清拿房子抵押,但是我想这房子应该是她和她丈夫共有的,那房产证上肯定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真的到期了她还不出钱,到时要她拿房子抵押是不是会出现问题,就是她同意但是她丈夫不同意,那怎么办?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先谢了,比较急!

这件事对你家很不利!
首先,借条上写的1年半内还钱,那么如果没到1年半,即使打官司法院也不会支持你们的请求的。
其次,借条中关于,还不了钱就拿房子还的条款无效。
因为这并不成立抵押合同,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从登记时起生效。如果你们没有向房产部门登记,那么抵押担保合同不生效。
但是借条的其他内容还是有效的。即你们之间还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只不过你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钱。

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双方协商,既然对方已经感到内疚并同意先还一部分钱,就尽量让对方多还一些。剩下的钱等到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后再还。
这件事打官司对你家很不利,建议你们还是协商解决。

协商一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