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在公休的时候,是不是还有在船上相同的薪金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23:51
我所指船员为拥有国际航行资格的船员,所干工作为轮机舱三管轮或以上级别的高级船员,并不是鱼船船员.

新的海员条例规定,船上工作2个月可享受5天带薪假期,也就是说,干一年可休假再拿一个月船上工资。

没有待遇,海员是阶段雇用制。航行任务结束,就是劳务合同结束。作为海员的管理公司,只是起到统一管理的义务。

在国有航运公司中远和中海以及所属的地方公司雇佣的长期合同的船员下船后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发放工资,四金需要重新调整扣除。

如果是个体船员,下船后就没有任何薪水了。

有些大的船公司对他们认可/或签有合约的船员,在船员休假后,在家期间是有薪酬的,约为船上薪酬的1/3左右,通常支付三个月左右,然后回船工作.

你可能看看2007年9月1日生效的《海员条例》,在下船的时候只有最底生活保障金,这个是根据城市的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