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有退款风险的预收的部分劳务报酬所得是否可暂不缴纳个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57:04
您好,我依合同约定先预收了4万劳务报酬,另2万在我项目完成并对方满意后再收款。但如果对方不满意,之前已收的4万还得返还。请问,按税法规定,我收到这4万时是否可以暂时不缴个税?非常感谢!
说的有道理,但关键是这个问题已面对法庭,我该如何引用法律条文来为自己解脱呢?谢谢

您好,这种情况,基本不可以作为您的收入来的,应该按照押金的办法处理吧,我想.因为他毕竟没有变成你的实际收入.不过您可以把他平均下来,看您到项目结束一共多少月,然后再看每月多少,再决定吧.建议您多问问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