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腰椎骨折,到底能不能鉴定等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48:52
我在上个月,由于公司班车发生车祸,造成了腰椎骨折,现在已经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本打算等工伤认定书出来后,等本人复原,再去相关部门办理工伤等级鉴定书。
我在网站上查了下,应该这类骨折属于9-10级伤残,可是我打电话咨询了12333,工作人员告诉我,骨折恢复后如果没有后遗症,再去鉴定,是不会有伤残等级鉴定的。
医院诊断报告是:第一腰椎骨折,压迫硬脊膜囊。
所以我想问下,到底这类工伤复原后,如果没有后遗症,能否鉴定等级?还是只有留下后遗症的情况下,才会鉴定等级?

1.您问的12333回答可能有些问题。
工伤鉴定的一个原则是,骨折后愈合良好可以定为10级。
也就是说,只要是骨折,完全好了还可以定上等级。
2.尽快做工伤认定。
按照经验您的情况可以认定工伤。
3.如果您是司机,可能还需要考虑很多情况才可以。

这种问题真的不好回答,因为不是专业人员.不过从经验上看,只要造成骨折,多少会有后遗症,做签定时,就看你的表现了,懂吗?不用我说那么详细吧,具体自己把握,一般会定到十级的.

骨伤肯定会有一定的后遗症的就算现在年青没事但是以后老了肯定会出现陈伤的.赶快去医院验伤确定伤残等级,医院会给你开证明的,然后拿着伤残证明戴上病历身份证区劳动保障局或者屈原公司请求赔偿这是你得权利.倘若不愿意进行补偿的话你可以直接仲裁机关,或者法院上诉请求强制赔偿.

针对我国目前工伤纠纷诉讼程序繁杂,官司打赢不易获赔更难,受害者或其家属的维权意愿,被遥遥无期的诉讼一点点消磨,最终选择了妥协,拿到部分赔偿金即匆匆了事的现状,长期以来,工伤官司“打得赢却拖不起”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由于我国目前施行的是“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即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进入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程序。其中的劳动仲裁是必须程序,否则法院不予受理。由于程序繁琐,更由于劳动仲裁的权威性不强,绝大部分案件最终都走向了法院,因此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工伤官司,如果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从最先的确认劳动关系到最后的执行,进入赔偿程序,至少要过11道关口,需时大约47个月,将近4年之久,有的甚至拖五六年或者上十年,不仅耗时耗力,还要耗费大量的钱财,往往一场官司打下来,即使不倾家荡产,也要脱一层皮。
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改革目前的劳动仲裁体制,将现有的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劳动审判庭合二为一,且中国劳动人口是最多的国家。我们难道就不能期待啊,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提倡的民生,难道只是嘴皮磨一磨的吗??

工伤康复的不能再认定为伤残,但是你的工伤还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