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这样做算是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22:02
我是某大学的一名学生,因为校长抓什么寝室工作,所以也出台了些规定,而且对所有这些违规行为都要罚款,下面摘录了几条内容(很小的一部分):
在寝室抽烟要放进烟灰缸,地上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烟头,仍烟头者罚20,若找不出,寝室罚100。
学校禁止使用稍大一点的用电器,现在连电视都不让用了,现在新闻也没法看了,发现这些用电器,罚款50-200;
门口放垃圾袋,发现也要罚款20;
还有很多,都要罚款;是由楼长开罚单,上交到生活服务公司!学校有权力这么做吗??

学校的做法不对,是违法的。
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而且还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你们学校对学生罚款的依据、以"法"治校的依据是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中的有些内容本身就是违法的。学校管理者如果把"违法治校"当成是"依法治校",将会造成更大的错误。

真黑啊!!!
向上级主管单位写信反映下吧??或者直接投诉到。。。到。。纪委吧!!呵呵~~ 不知道纪委管不管!!

学校没有罚款权利.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款,只有国务院才有权规定罚款权限

学校的罚款行为是违法的行为,无论是执行的主体还是被执行的客体。

罚款是最常见的、最广泛使用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委托的其他组织责令违法者承担一定的财产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行政处罚。罚款所得来源一般是被处罚人的合法收入,但在实际情况下一般不认定罚款所得货币来源的合法性,因此,罚款不排除包含非法收入的可能。

一、主体违法
学校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也无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也无有机执行罚款的行政机关的委托(注:教育主管门及所谓的教育局也只是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代表政府履行教育监管职责,他们的权力来自同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教育局是无权转移授权的。)
二、客体违法
一般情况下学生无收入,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无收入的人是不执行经济处罚的。

学校明显没有权利这么做
可上告

呃,凭个人观点,是没有权利的。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怎么做,可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金钱是作为辅助手段的,但是好像没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