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07:19
我想知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具体司法解释,包括罪刑的定性问题及有关刑期,有谁知道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去年6月修改的,11月6日,两高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更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我想问具体的定性依据和刑期等内容???

只是对罪名的变更,就是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这个罪名不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就把这个罪名改成了现在的这个。

具体的司法解释就是《刑法》修正案六。

补充:

关于罪名,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没有制订具体法律,只是两高在执行过程颁布的司法解释。以前的罪名就是他们定的,这次修改自然也是他们修改的。

说到定性的具体依据,应该是没有法律依据,只是最高人民法院这帮人觉得原来那个罪名不太合适了,就修改了。执法者立法,这本身就是我国法律的一大怪胎,你也应该见怪不怪吧。

说到量刑,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修改刑法的这个胆,你就直接看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对应的条款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七、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八、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直接看《刑法》修正案六就行了
那上面说的很清楚

还未正式颁布,但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