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工包含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53:25
国家职工与国家正式职工有哪些不同?经县批准的民办教师算国家职工吗?如果不算为什么民办教师还算工龄?都有哪些文件对这个问题有详细阐述?
我是76年经县级教育部门批准为中学民办教师,但没有发证书。在省里是否备案就不知道了。78考入师范学校。80年毕业继续任教。这在学2年是否算工龄有争论。有80年文件说是:国家职工录取师范学校,毕业后继续任教的,在学期间可以算连续工龄。那么我这种情况怎么看待呢?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全民职工与全民合同工是两种不同体制下用人的不同说法.计划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就是全民职工;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和事业单位都有用人的自主权,对员工实行合同制(聘任制),全民单位在体制改革以后招来的职工属全民合同工.两者的区别主要是:计划体制时全民职工享有的一些待遇,目前还给保留.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就是指这些东西.其实区别很小,国企的职工不少人都下岗了,他们都是全民职工,其中产业工人也不少.

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1986年11月13日(86)教计字179号)的全文内容为:“
湖北省教育委员会:
你委鄂教人〔1986〕028号《关于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商得劳动人事部同意,现答复如下:
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合格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根据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

3、再参照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意见(1982年8月7日 劳人险函(1982)11号)的规定:“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被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毕业(结业)后在各类学校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入学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包括经正当手续调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