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老板之间的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7:24:03
我是店里的一名员工,早上因为自己在店里,丢失了营业款3000元,钱刚开始有个人装做哑吧,拿了店里的东西就往外走,我去追她,回来的时候钱就没有了。我报警了,钱可能是找不回来了,但是这么多的钱应该我自己赔偿吗?,我只是一个员工,不懂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老板就不应该负点责任吗?我希望懂法律的好心人,帮帮我。谢谢!
我们这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什么规定,只是口头上说怎么怎么样,那如果要赔偿的话,我该承担多少的责任,当时是上班的时间,因为店里面就我一个人,没有按排别的员工,我不是不赔偿,只是老板是不是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呢,老板是什么都不管,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要我自己赔偿。那么巨大的数目,我可能半年还不能还清呢,所以想用法律来解决。谢谢!

如果现在辞掉工作是不是违法了呢?

如果当时属于你的正常上班时间,你是有义务对店里的财务进行保管和注意义务的,所以你应当负主要责任,但是作为店铺的所有人,老板可以进行责任补充,来减轻你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