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圣经》解释一下关于区别“性”与“婚姻上的性”的重要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29:32
竟然都是爱人如已的大爱,都是一种爱的信仰和承诺,那么为什么那么讲究承认婚姻性的合法性呢!

虽然大家都是人,但是如果爱人是有区别的话,那么爱人如已又还有何意义!难道爱也有区别的吗? 如果一个人由于长期找不到适合的配偶对象,就必须注定承受性生理压抑的煎熬吗??那样会不会让人得上精神病!

欢迎大家把自已的想法献出来……

圣经对性的教导

(一)性是上帝所造的, 他看为美好的 上帝不但造人也造「性」,让人分享并欣赏性的本能。 但这种享受与欣赏仅限于在婚姻的关系当中,夫妇结合成为一体, 一起享受上帝所赐给人的性生活,并因此而得到满足喜乐(创一:28,二:24~25, 来十三:14)。 一体是神给二人连合所得结果 它不只是指出肉体方面的关系,更含有引人深思的内涵。 在希伯来文的原意是在描述独一的上帝(申六:4)。 即便是在婚姻中的肉体关系亦反映着神的本性。 当承认婚外的性关系就等于否认了三位一体的真神,因男女结合成为一体, 就是反映神三位一体的本性。 故以弗所书亦用婚姻一体关系来叙述我们(教会)与主的关系。 当一体关系分裂时,双方同时受伤害。 神期望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从一而终的。 神乐意人从性关系中得到乐趣 婚姻中的性关系是一件神圣的大事, 上帝要他们因性而愉快(箴五:18~19)。 神要结婚的人在他里面联合,而深深地享受彼此的肉体。 神为他的荣耀而设计了人的身体,也使结婚者能享受婚姻的快乐。 性关系是设限于婚姻关系以内 超过此关系均犯了淫乱之罪, 故上帝断然反对人陷于婚前的爱情游戏。 神清楚表白,婚前的性行为是违背他的旨意,神要我们逃避任何滥用性的活动(帖前四: 3~5)。 正常的、满足的性生活能促进婚姻美满的关系(太十九:4~9)。 在性生活中体验真爱 神要我们明白,性和性行为本身并不是爱。 若没有真正的爱,性不过是自以为中心的性欲情趣而已, 圣经没有一处表明性的定义就是爱,而性是因爱而发展出来的。 因此具有爱的性生活是能尊重对方,是深挚的交通,是能够顾念对方的需要的(林前七: 3~5)。

(二)性行为不单单是肉体的动作 「性」更包括了一份灵里的亲密关系, 所以圣经用「认识」( KNOW )这个字来说明夫妇间的同房关系,那也是代表着理智、 情感、心灵中十分深厚亲密的了解、信任及接纳(太一:25)。 同时性亦代表着一种不改变、不褪色的感情(箴五:18~19)。

(三)婚姻也包含了延续后代的使命 因此绝非时下所流行的那种不负责任的性爱观可以 满足的(创一:28)。

(四)在生命中学习给与而非占有,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