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同工不同酬、公积金、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6:24
本人外地农村户口毕业于北京正规大专,05年1月在X单位实习并与同年7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后以每次续签一年的方式签至08年6月30,期间单位只给上3险,没有公积金,而且和我一年去的同等学历相同工作岗位的工资定的比我高,单位给的说法是我是高职他们是大专。由于现在单位的工作任务下降单位以没有遵守按时上下班为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答应多发一个月工资,在此想请教一下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我应该向单位再提一些什么样的要求!!!

同工不同酬是一个普遍现象,用工单位有很多说法和规定,没办法统一,公积金是应该给上的,应该找单位要求补回,解除劳动合同,是任一方可行的行为,按合同应付违约金,用工单位一般应付三个月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