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还要车辆折旧费,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05:1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判定已方负主要责任,目前已完成赔偿.但对方还要车辆折旧费,合理吗?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说,赔偿已经结束,可以不再赔偿吗?

现在汽车在被撞之后,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合理的/汽车经过碰撞后,再咋修也修不到原来的程度,而且将来卖车的话如果对方发现车出过事故后,一定会大杀价的,这是惯例/而且车碰过以后性能多多少少会打折扣的/

1楼的!!你觉得是合理吗!!!!!!

坚决的告诉你!!不合理!!
如果双方协商无果!!直接要对方起诉你!!

不合理
如果交警已经调解赔偿了就什么都有了不用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