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派遣”?派遣公司之间通过合作形成的“转派遣”是否被禁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3:56:18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这不很明白吗,你通过劳务公司被派遣到一个公司,而这个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再以派遣的名义将你派遣到另一家公司。简直成了人贩子,没有天理,还把人当人吗

楼上有点过激了,其实派遣公司之间的转派遣是合法的,派遣公司在劳动合动法中的称谓是“用人单位”,企业是“用工单位”,用人单位之间的派遣是成立的,也是合法的,但是作为用工单位的企业再派遣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