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可否税前列支的提取标准为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17:50
有人说1.5%,有人说为2.5%.究竟为哪一标准%

现在调整为2.5%了,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从2006开始就执行2.5%提取并使用的可以列支,提取未使用的部分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