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吗?可以参加校园招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2:10:34
我本人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是2007年6月份正式毕业的,毕业后我去一家公司实习工作至今,但是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在网上签约,所以我的档案被发回我的生源地所在省区,但是我一直没有回家办理落户手续,也没有持报到证回家里当地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请问,我现在想参加校园招聘,可以吗?我还叫做应届毕业生吗?如果可以参加,那么我的户口还能回到我所就读大学的这个城市吗?
真的很郁闷,希望有人能为我解答,万分感谢!!

刚毕业,参加下半年的国考,算应届生身份。

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
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
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二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提醒: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比较乱,各地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释。比如,江苏等地的2012年公务员考试,对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按社会人员来招考的,并不是按应届生对待。因此,自己能否以应届生来报考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需要考生结合当地的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