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的问题,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35:47
我是06年大学本科毕业,北京人,也是在北京上的学,毕业后没有及时把档案拿走,学校就把我档案放在了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派遣证也在一起,我签了三方协议,要把档案拿走,却找不到合适的人才,人才的工作人员都说不接受个人存档,没有转正定级的学生档案只能放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不可以自己存放~有这样的规定嘛?
现在已经从签了协议的公司离职了,该怎么办呢?
不太了解这些事情,请知道的朋友们帮忙指点一下
谢谢!
我还想问一下
没有转正定级的档案可以自己委托人才存放嘛?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因此,你的档案需要保管在所属的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方式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单位委托江苏地区是RMB180/年,个人委托120/年。人才中心拒绝你存档的话,你可以找他们领导反映,也可以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可以实行个人代理,然后人才中心会帮你代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核定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