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岁文身罚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4:37:04
我19岁 因为喜欢文身 腰上就纹了个图腾 然后今年兵检我没验中 然后镇里的几个军干部 就叫我们这群文身的去开会 说是叫我们一定要把文身烫掉 如果不烫掉 就要罚款1万到5万 然后武力强行把我们拖去把文身烫掉 请问 他们这些做法合法吗?我喜欢文身文了身犯法吗?听他们说是为了我们镇的形象问题 我们跟那几个军干部交涉的话 他们根本就不讲道理 而且我们那征兵的话 只要你身体合格 你不去他们也去拖你去的 不管你愿不愿意 都用武力强迫你去当“自愿兵” 哎。。。。。真想不呆在那个鸟地方了

文身不犯法,他们强行拉你去烫掉是他们犯法了。你可以起诉他们
当然,如果你成为一名军人,他们要求你把你文身搞掉,那也是正常的,现在的情况是你没上,却要你这样做的,绝对是违法的

如果你能进部队,学学部队的条令条例,你就知道“军人”这个字眼是怎么回事了。
不容许有纹身.在<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中第九条第(5)项中明确指出不得纹身,否则不予征召.至于目前部队兵员中存在有纹身的现象,并不奇怪.部队中还存在体重超标,视力不足等等,都有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如果完全按上述规定落实,我军将有一大半人不符合规定.同时,一些后门兵也大量存在.这是由"中国国情"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参考资料:<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纹身是自愿的,我国当兵不可以有纹身的。
政府为了保证自愿兵名额和质量,才会让你们这样的。
可以去高级检察机关检举他们。

征兵的程序你都没搞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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