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报纸书刊上看到把一些犯罪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已经犯了罪,还叫“嫌疑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5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法上有“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的人都推定是无罪的。
所谓犯罪嫌疑人是已经被侦查或检察机关认定为犯罪人,但是还没有经过审判,所以只能是嫌疑人。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就改称为“被告人“了。任何人在法院判决前都被认为是无罪的。
嫌疑人是经过推断 公安机关推测是某人 但还没有经过审判 所以称为嫌疑人
严重同意!
只要法院没有确定其犯罪行为,就不是罪犯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