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票据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2:54:05
我司向某地教育局捐赠30万后收到该局开具的一张财政局监制的“**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并且票据注明该票据不能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等收入性往来结算。还有这张票据是2000年印制的。请问:
这张票据符合相关规定吗?
能否抵税呢?
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有没有有效期呢,七年以前印制的票据现在能用吗?
接受的捐赠票据能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吗?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不应该是行政事业单位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内部结算用的吗?能对外?

这张票据符合相关规定(不考虑日期因素);
能抵税;
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有有效期;
七年以前印制的票据现在不能用;
接受的捐赠票据能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作为收讫凭证。

1、你企业向某地教育局捐赠30万后,收到该局开具的一张财政局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这张收据是合法的原始凭证,可据此进项账务处理。
2、税法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企业向教育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存在着你说的所谓抵税问题。
3、会计处理:
借:营业费用-向教育捐赠支出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特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