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整月的工资,应当如何扣所得税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41:39
我10月8号入职的,工资是5000元.但公司计算所得税时,是按5000元来计算,即:385元.然后再减少我一个星期的工资:即1136元.新入职还未开始购四金,实发是:5000-385-1136=3479元.

但我觉得1136元是不是应该在税前先扣除呢?要不然,如果我是10月29号才加入公司的话,那么岂不是要白做几天,说不定还要赔钱了.

到底如何扣税才对呢,引用的标准或法规是什么?

按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你十月八日上班未上满月,本月的收入额即为:5000-1136=3864(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3864-1600=2264(元)
个税应为:2264*15%-125=214.6(元)
实发应为:3864-214.6=3649.4(元)
可以直接与你单位财务沟通一下,因为你上班这个月比较特殊,也许你单位财务在计算你工资时,是想给你发全月工资,所以才扣的是整月工资的税款!以后又按出勤天数计算时,忘记调整税,才会出现这样的错误!

公司扣税错了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你所在的区间。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你要扣125元所得税就可以了,你只在5000+1600元(含5000+1600)以内的话都只要扣125元

扣的没错

应付工资:5000-1136=3864
计税工资:3864-1600=2264
税率:15%
应扣税金:2264*0.15-125=2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