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外来人员保险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0:37:16
我有一名同事,生病后住院加医药费用共6800多。
发票上注明4900多可以报销。1900多不可以报销。
但是我司人事说报销需要病例卡,而且说慢性疾病和
妇科疾病不可以报销。请问这个合理吗?我在网上没有看到这个规定。
能提供不合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吗?非常感谢!
只是参加了“上海外来人口综合保险”
还有我们公司每月缴纳的5元“急难”保险。
公司人事说:以上4900也不可以报销。合理吗?

无论是社保还是商保,你说的不报销的范围都应该是在保险不保的范围内的。
如果是人事方面说的话,应该在合同上有不承保范围说明的。(你可以要求查阅)
还是先把能报销的都报了吧,当然要出示一些凭证了,这个没什么不合理的。

什么保险,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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