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房子怎么处理最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47:11
我的父亲去世两年了,最近母亲说房产证在奶奶手里。我多次去要,一直是各种的借口,就是不给。
我家是个院子中的一家,当初盖我的房子是,似乎是写的我父亲的名字。院内其他房子是的爷爷名字。
最近我家所在的地方要全拆了修公路,这就涉及一个房子的问题了。
我想最好的办法是把房产证要过来,还有就是更改名字改成母亲或我的。
我知道继承人中有奶奶和爷爷,可是更担心的是习俗作怪:老人习惯给死去的亲人过周年,3周年是个标志。到时候,麻烦事会更多。
还有个因素必须考虑就是我的大爷,我怕他强行从奶奶那拿走我家的房产证,再做手脚。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母亲催我向奶奶要房产证(她要不方便,怕老人怀疑她有什么用途,我是孙子好说点);我又是大四了,因为这事都不想回家,奶奶那边也不想去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只希望像奶奶许诺的那样:到时候再给吧。
我还担心的是,奶奶把房子收回去,将继承人改成大爷或姑姑她们。这样我和母亲就没有地方住了。
也许担心是因为没有法律意识吧,我看了继承法,也看了很多类似的案例,但亲情面前,我就是不愿意走法律起诉的这条路,毕竟我才大学刚毕业。
大家有什么办法,和我说说。我真的希望有最好的办法解决好这些问题。先谢谢大家了!!
附近也有类似的情况:丈夫死了,老人把媳妇撵走了,虽然是刚结婚不久,而且肚子里还有孩子。法律是肯定保护的,但这么一折腾,感情就没有了。我怕我家到三周年后也会这样。
我个人而言,房子次要,奶奶爷爷健在且身体健康,母亲身体健康最好。但怕万一也遇到上面说的情况,我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母亲不容易,我大学三年都贷款,不舍得要母亲的钱,我回家常看见母亲吃的是冷的饭。

一、你父亲的房屋,从法律上来说,归属你母亲(二分之一加分割的另外二分之一的三分之一,合计三分之二)、你(产权六分之一)、你爷爷和奶奶(产权六分之一)。
二、法律依据: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首先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房产证放在谁手里无关紧要,关键是产权在谁的名下。既然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父亲亡故以后的房屋产权只能由你母亲或你继承,换句话说,只有你母亲和你才是合法继承人。
当然,其他属于你爷爷或奶奶名下的房产,他们的子女都有合法继承权,你也可以代位继承(因为你父亲亡故,可由你代位)。

确实很难啊,法律上的东西很明朗的,其实是不想为了利益而伤及亲情.
放心,他人的继承份额太小,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改动房产证.
至于证嘛,用时间来赎吧
PS:好好表现,兴许.....是吧

把房产证挂失,前提是是你爸爸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