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02:03
交管部门在对非法运营的车辆处罚时,先下达了拟处罚通知书(10000元)数额比较大,告诉当事人在三天内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但当事人在三天内没有要求,也没有在去交管部门,也无法联系。已经过了1个多月了,请问1、交管部门再下达处罚通知书,在程序上是否存在问题。从处罚通知到下达处罚决定的时间可以间隔多久?如果可以的话是公告,公告的时间是多久,2、处罚决定书下达多久如果当事人还不来的话,可以依法拍卖?

1、首先纠正一点,交管部门再下达的不是处罚通知书,而是处罚决定书,程序上不存在问题,从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到作出处罚决定书的法定期限是3天以上(有下限无上限),这3天是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及请求听证的期间,由于你自己放弃了这些权利,交管部门可以在满3天后随时作出处罚决定书。公告的时间是60天,60天后视为送达。

2、60天,如果当事人不来,执法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