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建账问题,请财务高人指点:(我公司在上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01:29
1.我公司10月份营业执照办下来的.这个月底税务登记证应该可以办下来了.那么请问我的建账日期是12月份.1月份开始交税?

2.筹建期间的费用怎么作账.除固定资产外.其它的都要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那我的凭证怎么写啊.是所有的费用的发票都放在一起写一张凭证吗?还是要分明细项目来写.等正式营业后全部转入费用呢,还是要分5年摊销呢?
3.筹建期间的工资.全部没有交个人所得税.也没交社保.这会不会有问题呢.
4.老板一次给了很多发票(服务业的)让我做餐费.这样的话怎么处理啊.

请说详细点啊.谢谢了.我刚出道不久,好多东西不懂.谢谢大家了.
补充一点:我们的开办费用.全都是总公司给的.开了基本户后.是不是要把总公司给的钱还给它啊!那我的分录怎么做啊.

如果是月底办下来就是11月份办下来,从12月就要开始申报,因为是这个月申报上月的收入。如果没有收入可以做零申报。但必须要申报的,每月不能超过10日,如果超了就会被罚款。
如果确是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全部放在一奇下入开办费,所谓的开业是指从法律上说的开业就是你办完营业执照的那一天,开办费可以在开业的时候一次转入 管理费用---开办费。分5年摊销这不符合你们公司的利益。
筹办期间的人员工资如果超过1600元就要代收个人所得税,社保不会有问题,只是个人所得税这块可以补提。
餐费可以下入 管理费用----招待费 科目。不过每年的招待费总额最好不要超过销售收入的0。5%。超出的部分有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超过的部分要扣除。
如果总公司要求还,可以还的,这很简单,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 就可以了。
如果不用还,借:管理费用 贷:其它应付款——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