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0:40:04
婚前,由男方出资支付房产首付款,并有相关收据和银行拉卡记录做为证明!(卡为男方姓名银行卡)
婚后办理的产权证表明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自始自终,女方未支付房贷,全部由男方承担。现还有部分银行贷款没有还清。
问: 离婚后该房产如何分割?是否是婚前部分应该归属男方所有?
谢谢。补充一下:因为男方承担大部分家庭开销,几乎没有积蓄!是否可以要求女方 公开存款情况,做为双方共有财产,也需要进行分割?

这个房产价值分为两部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你婚前支付的购房款按比例占房产价值的部分为你个人所有,婚后支付贷款部分的产权属于夫妻共有,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后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不论那一方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因此,虽然在形式上“女方未支付房贷,全部由男方承担”,但男方用于支付房贷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只能分割婚后共同支付贷款的房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