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控告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20:28
我一无辜原配,因丈夫花心,第三者的蓄意插足,导致婚姻破裂,精神受创,经济受损。离婚手续正在办理,能否同时起诉第三者故意破坏他人家庭罪,让她付出一定经济补偿?(手里有三电话短信骚扰纪录,还有他们同居证据),我的主张法院会支持吗?

可要求你丈夫在离婚时适当赔偿,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但是如果要求第三者赔偿,则没有法律依据,如你们不是军属,则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亦无法律依据。

根据目前中国的法律,还不能因第三者的插足而控告其承担责任,但你可以控告你前夫,看他是否有重婚罪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刑法对于重婚罪具体规定了两种行为:
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指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
如果符合重婚的情形,那么他们二人都要负刑事责任,当然,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要不要起诉他们取决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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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和天津的刘律师相同,要男方适当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