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社会保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47:18
员工离职时拒不办理交接手续,过了一年以后突然提出让我单位给他补缴离开的一年的社会保险。我单位如果不给他补缴 ,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果单位在该员工离职后在单位内部发布过一个该员工的离职通知的话,那么该员工就没有任何赔偿的了。而且一般单位都有私自离开岗位3天时间按照离职处理的规定的。如果单位有这样的规定,也按照该员工自动离职处理的。
而且社会保险是跟劳动关系联系在一起的。该员工并没有在单位工作,那么也就不存在应该给员工交社会保险的义务了。所以如果该员工去劳动局或者法院告法院的话是肯定会输的。
所以单位的做法法律是非常充分的。

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法》

找有关单位咨询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