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8:57:07
我在去一服装超市购物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录像,服装超市在电视广告中播出时有我试衣服的镜头(仅3秒钟,整个广告时间为1分钟),这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不一定
要看是不是有损害事实发生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这侵犯了你的肖像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可见,服装超市未经你的许可,把你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中,商业广告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就侵犯了你的肖像权.

根据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你可以向该超市索赔.如果超市不愿意赔偿,你可以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相关链接
http://s4u.cc163.net/falv006.htm

侵犯肖像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57966.html

逛商场被拍照成"广告代言人" 市民称侵犯其肖像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