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经验的律师进!帮帮我吧,谢谢了!有关相邻权的法律问题。切实可行的话我会加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9:12:47
我刚刚入行,感觉有太多东西都要学习。在办相邻权的案件中,我发现很多委托人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来找我们律师的:法院一般都是先调解,调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双方均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调解书也分发给双方手中一人一份)一般就让原告撤诉了。这样原告撤诉后,被告就是不按调解书执行,原告只得再次到法院重新上诉,可是一般法院都很反感不予理睬,就这样原告没办法迫不得已来找我们律师求助希望法院能重新受理案件。我们代理这样的案件也挺困难,感觉法院挺烦我们律师的,“怎么又来了!?”。在这里我想请教您们几个问题,希望您们能给我指点,太谢谢了!
1、原告撤诉了吧,可是又持有法院的调解书,那撤诉意味着什么?这份调解书还算是有效力么?对他再次上诉该案能起到什么作用?
2、作为代理律师,我在遇到这样的案子时该怎么给原告出主意?或者说该怎么让法院重新受理该案呢?法院烦我们啊。
3、法院的判决或调解有什么具体的机构监督被告执行吗?
谢谢了,帮帮我吧!
是重新起诉(也就是一诉再诉),不是上诉。打错字了
当一个案子判决或调解完成后,执行局它会不会主动去核实被告到底有没有按判决书或调解书上去执行?难道执行局就是个摆设吗?谢谢

1 原告的撤诉就意味着调解书的生效,既然已经撤诉,案子都撤了,上诉当然没有用的
2 调解书是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签的,你的主意就是要让事件按调解的内容进行,如果是一诉再诉,法院肯定会烦,他们会用一事不再理的借口把你打发掉
3 带上调解书,直接找法院的执行局,请他们吃一顿或者其他的什么(不用我多说吧)

我是律师耷651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