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法盲,不知能否用法律帮忙,请高人指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05:26
从去年开始我和朋友来合肥投资生意,很顺利公司一直盈利,也赚了不少的钱。可是我这掌管财务的朋友,一直找借口不肯把多余的资金分红(他拿着公款做起自己的生意,可是一对他对帐,他总能把资金调回),我想退股他也不肯。

你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你们的账目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方退回自己的资金和红利等等。

如果是公司企业,则此事可按公司法规定,诉讼解决。

主要看你《合伙协议》内容 如(合伙协议)没注明 只要有证据证明合伙人违反合伙义务 就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19.32灯条文 作出法律行动.先跟他说明白 不行 就找律师一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