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没收学生东西是否可以不予归还?是否有相关法律可以证明老师的做法正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40:19

不可以的。

教师不属于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没收财产权,所以不能没收学生东西不归还。

个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教师平时为了维护教学轶序而将同学的物品收缴上来本身就是违法的,他(她)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对于非法收缴上来的物品非法持有人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物品有缺陷的,应当赔偿。
在证据搜集方面,同学可以出具自己的购买凭证,并可以相互证明物品被老师收缴过。

没有 老师也不能随便侵犯学生的所有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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